明明一開始說試用期三天,每小時70元,接下來就是每小時75元。
結果領到薪水才發現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,
還拗說本來就是70,要視情況才會調成75。
這是什麼道理!!有沒有良心ㄚ!!
更何況一樣的工作內容、一樣的時間,憑什麼同工不同酬?
我們也沒有少作,擺明就是你看我們不順眼。
而且一個小時5元也要污起來,你明明就再準備要買車了,
一個月硬要污我們四百多塊,便當還偷工減料,
明明晚上八點超過要收了還硬要賣,要賣也不給客人一樣的東西,
東西就放在你旁邊,居然也不讓我開一下盒子拿一片薑,
還說沒有了就算了,不是沒有,是你連一片薑都吝嗇給。
養樂多的錢也要省,自己煮紅茶也罷,一杯只裝八分滿,
後來還去買更小的杯子來掩飾紅茶很少,
飲水機沒水了要喝水難道你不會自己去裝,又不是沒手沒腳又沒空,
你們擺明了就是閒在哪邊,還有閒工夫玩終極密碼和激爆骰子樂。
我們是外場工讀生,還叫我們要學切香腸、學炸東西,
有沒有搞錯,我們是"工讀生",不是"佣人"。
而且你居然敢說我妹不夠積極、不夠主動、有時還會愣在那邊,
你居然還問他是不是故意愣在那邊的,
拜託,你以為你們便當店的生意真的好到嚇嚇叫,
每分每秒都有十幾個人等著排隊買你們偷工減料的便當嗎?!
沒事做不閒在哪邊,難道要我們在櫃台開一桌,來表示我們很忙碌。
我叔叔打電話去幫我們辭職的時候,還說這樣你們臨時調不到人,
要我們再去做兩、三天,你以為就你們會精打細算,
我們腦袋就沒在運轉嗎?都打電話跟你辭職了,再去做個兩、三天,怎麼掛的都不知道。
而且8/14還要去掃街發傳單,下午四點工作的晚班工讀生,
早上八點還是一樣要到,然後去工廠區晃一個小時再叫你回去,
有沒有算薪水都不知道,還想拐我們去!!
被同一間店、同一票人騙一次還不夠嗎?還想拐我們第二次,
門都沒有!!
★★!!想知道哪一間店的來問我!![永康的某便當店啦。]★★
不要以為我們學生好欺負,勞基法就夠你玩的了。
不要真以為我上課都在昏睡,我偶而也是清醒的。
第14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:
一 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,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。
五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,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。
第21條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。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
第25條 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。工作相同、效率相同者,給付同等之工資。
第7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緩:
一 ......第二十一條第一項......第二十五條......以下略。
- Aug 13 Mon 2007 00:33
無良兼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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